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从 1,308,916,414 元变更为 1,308,929,289 元[3] - 已发行股份总数从 1,308,916,414 股变更为 1,308,929,289 股[3] - 公司注册名称由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 英文名称由 Nanji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变更为 Nanji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mpany Limited[2] 股权结构 -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78,207,286 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44.17%[3] 公司章程修订 - 法定代表人规定由董事长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2]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活动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相关规定[2] - 新增公司经营应考虑利益相关者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3] - 股份发行相关条款中“同种类”改为“同类别”,股票表述改为面额股[3] 股东与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4] - 董事等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 25%[5] - 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5]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13] - 审议单笔或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以上的对外捐赠[13] - 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以上股东的提案[13]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将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在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8]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2]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7]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9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5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10%[52] - 公司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52] 其他 - 公司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报送对象新增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5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 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57]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进行相关操作[63]
南京医药(600713)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