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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择(603721) -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中广天择中广天择(SH:603721)2025-10-30 16:03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7]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与发行申请承诺一致,支出需履行审批手续[13][14]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置换[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20]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5]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7]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12]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应重新论证[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5]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用于非募投项目,参照改变用途履行程序及披露义务[25]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25]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25]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资产,要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33] - 公司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已使用金额、完工程度和效益等[33] - 公司募集资金按发行申请文件用途使用,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2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8]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情况等[30] 监督与报告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同披露[34]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3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同披露[34]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35]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有差异,公司应在报告中解释原因[3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在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36] 其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受控制企业实施,公司应确保其遵守制度规定[4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