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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择(603721) - 中广天择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备案登记的公告
中广天择中广天择(SH:603721)2025-10-30 16:0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1] - 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新增第一百八十三条至第一百八十五条相关规定[27] - 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取消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二十六条中监事会相关表述[27] - 删除原章程“第八章 监事会”内容及相关表述[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或为公司利益起诉[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6] - 董事会应在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7][8] - 董事会、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或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7][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7][8]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 发出提案通知至会议决议公告期间,提案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10]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0] - 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股东会主持人员有相应规定[11]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11]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会应提供候选董事简历等资料并公告[1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董事[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8]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缓刑期满未逾2年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14]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1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5] 专门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17]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事项[18]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1]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以每3年为一个周期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并制订规划[23]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管理层、董事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23] - 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应研究论证时机、条件、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24]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24] - 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25] - 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25]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会审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征集中小股东意见[25] - 监事会应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出现特定情况应出具专项审核意见[23][26] - 公司应在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相关事项[26] 内部监督 - 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26]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数量为161条[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