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莱光学(68850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规范公司 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 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本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公司法》规定股 东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