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莱光学(6885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茂 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CEO,下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其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列入高级管理人员 范围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 长期稳定发展,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审议与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 批准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