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5][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投票相关 - 特定公司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15] -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提前二十四小时备置指定地方[1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0] 表决规则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修改[21]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1] - 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2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 公司1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27]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的股东[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