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议条件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10] - 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收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合规性复核并反馈意见[12] 特殊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7] 审议规则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7] 合同与管理 - 对外担保或接受反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15] - 财务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注销及日常管理,设台账记录对外担保情况[17] 债务管理 - 提供担保的债务到期前,财务部门应督促被担保人清偿债务[18] - 财务部门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会,抄送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18]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应履行审批手续[18] 监督与报告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和反担保方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8]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逾期应采取补救和追偿措施[19] 披露与说明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19]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信息,被担保人15个交易日未偿债等情况应及时披露[21][23] 违规处理 - 违反担保制度规定,董事会视情况给予责任人处分[25]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