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600642)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人员与部门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8] -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8] 常规信息披露时间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及接任人员[8]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2] - 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或兑付,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1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14] - 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5] - 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15] 特殊信息披露要求 - 经审计财务信息差错更正,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及更正后财务信息[16][17] -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报及最近一期报表[11]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20] - 重大损失、放弃债权或财产、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20] - 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20] 重大事项披露时间 - 特定情形出现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披露义务[21] - 重大事项泄露或有传闻,2个工作日内披露[22] - 已披露重大事项进展或变化,2个工作日内披露[22] 文件保存期限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27]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不少于十年[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