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 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