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60330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10)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投资,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再行按照参股公司章程及其有关制度行使公司 的权利。 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是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境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 动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对外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 机制,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及中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和《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