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6033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1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委员会应就其他董事的薪酬建议咨询董事长及/或总经理,如有必要, 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第四章 委员会会议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八条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 调整。 第九条 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规则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三)签署委员会有关文件; (四)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委员会工作; (五)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