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主要包括保证、抵 押及质押。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与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