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SH:603229)2025-10-30 16:1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 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五)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