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尔(688377) - 迪威尔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迪威尔迪威尔(SH:688377)2025-10-30 16:21

可转债管理 - 公司将聘请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可转债受托管理人[3] 债券持有人会议 - 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对规定权限内事项审议表决,决议有同等约束力[3] - 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募集说明书》方案等事项作出决议[8] - 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30日内召开,15日前发通知[10] - 可转债存续期内11种情形应召集会议[11]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议召开会议[11] - 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未履职,10%以上债券持有人有权召会[12] 会议规则 - 通知发出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变更需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13] - 召集人应在指定媒体公告通知,含时间等内容[13] - 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前10日,不晚于会前3日[14] - 10%以上债券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提前10日提交,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前24小时送交召集人[19] 会议组织 - 董事会未履职,由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选主席,未选出由最多表决权持有人担任[22][23] - 10%以上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应派董事或高管出席[23] 表决权与决议 - 5%以上股权股东及其关联方无表决权[26] - 决议须经出席并有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8] 决议公告与文件保管 - 召集人应在会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29] - 会议文件资料由董事会保管,期限十年[30]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