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红棉股份红棉股份(SZ:000523)2025-10-30 16:25

制度通过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施,2024年8月27日制度废止[23] 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审核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20] 职责与要求 - 应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4] - 负责沟通联络、信息披露等事务[7] 离职与接任 - 因自身原因离职应提前3个月提出[21]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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