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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红棉股份红棉股份(SZ:000523)2025-10-30 16: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 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对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