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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红棉股份红棉股份(SZ:000523)2025-10-30 16: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 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 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