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公司应规范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董事和高管督促合规使用[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3] - 募集资金应存于监管或专项账户,专款专用[6][9] - 不得用于弥补亏损等非生产性支出[10] 变更用途规定 - 公开发行债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审议通过并披露信息[12] - 变更后的投向应与公司业务相关[13] 信息披露与调查 - 公开发行债券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使用情况[15] - 承销机构等至少每年进行调查[15] 违规处理 - 若违规董事会应公告并3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管理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