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SH:600018)2025-10-30 16:27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高辞职情况[5] 人员补选与解除 - 董事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股东会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可解除董事职务[6] - 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可解除高管职务[6] 离职信息申报与义务 - 董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董高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半年内忠实义务有效[10]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特定时间内每年减持不超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