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任,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9]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2][14] 任职要求 - 近3年受处罚者不得担任,需参加资格、任职和后续培训[7][20][22]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6] 制度管理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与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