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版(601019) - 山东出版出资企业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出资企业收益分配管理"是指股份公司 或其下属公司以出资人的身份依法取得投资收益,决定或参 与出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决策,并依据最终的收益分配决议进 行相关的财务处理。 第三条 股份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出资企业收益分配事 务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并按照部门职责做好财务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出资企业收益分配管理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股份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依据《公司 法》、出资企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 法行使对出资企业的收益权,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决策程序, 确保规范运作。 (二)保障性原则:对出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应以维护股 1 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能够保障股份公司向所有股东实施分 红、送股、转增股本等形式的收益分配,同时还应满足股份 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股份公司")对下属出资企业收益的管理,规范出资企业收 益分配行为,落实股份公司作为出资人的收益权,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出资企业"是指股份公司或其下 属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