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 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控管理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制度 并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为内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法 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内控管理部对审计委 员会及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 的干涉。审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委托内控管理部对公司进行审计检查。 第五条 内控管理部应配置与工作相适应的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内控管理部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