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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波导波导(SH:600130)2025-10-30 16:37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第三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