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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波导波导(SH:600130)2025-10-30 16:37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设置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 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再担任委员职务,由公司根据需 要按本细则规定补充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导致提名委员会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