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