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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集团(603989)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艾华集团艾华集团(SH:603989)2025-10-30 16:47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4] 人数变动处理 - 委员变动人数低于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三分之二前暂停职权[6] 会议召开 - 每个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3]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13] 通知方式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会议通知[15] 会议举行 - 应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表决权行使 - 委员每次只能接受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7] 委员撤销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8] 决议通过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8] 列席会议 - 可召集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但非委员无表决权[20] 表决方式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决议时为签字方式[20] 决议流程 - 议案获有效表决并经主持人宣布形成决议,需出席委员签字[22]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2] - 到会委员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2] 保密义务 - 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4]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4] 决议跟踪 - 委员会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问题汇报董事会处理[24]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