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00001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SZ:000014)2025-10-30 16:44

股份与股东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42,046,224股,均为普通股[3]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23][24] - 董事会将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23] 公司运营与管理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32]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17] - 公司党委班子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2人[17]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策[18] 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修改后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0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37] - 删除党委反腐倡廉、工会等相关部分内容[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