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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SZ:000014)2025-10-30 16:4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三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按照本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 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提案内容应当属于 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 材料应当一并提交。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 应当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 1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