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SZ:000014)2025-10-30 16:4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