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泰A(000726) -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2]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6]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控[8]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 督促财务报告问题整改并监督披露[9] - 资金管理问题或内审未提交报告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1]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工作组做前期准备,提供书面资料[13] - 审计委员会评议报告,将决议材料报董事会[1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审计工作组成员等可列席[17]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8] - 会议记录由董秘保存,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8]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8]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 - 鲁泰纺织董事会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