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职工代表不超二名,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人[6] 融资与资产决策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三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会议相关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通知[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3][1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1] 董事规范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期间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7]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5] 其他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决议执行[11]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临时会议可传真或通讯方式召开并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字[25] - 列席董事会的高管可提意见但无表决权[26] - 出席董事对议案须明确表决意见并在决议和记录上签字[27] - 董事会秘书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决议[28] - 董事会决议由经理层落实,董事可质询落实情况[23] - 违背决议或未经决议实施造成损失,董事会追究责任[23][24] - 董事会记录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议案,股东会批准生效[2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法规执行[28][29]
国风新材(0008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