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0008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主任委员设置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会议表决与其他规定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3] - 必要时可邀人员列席,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应回避[13] 实施时间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