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0008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6] 任职条件与限制 - 担任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等条件[4] - 有六种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4]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原任离职后原则上三个月内聘任[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5][6]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出现四种情形之一应一个月内解聘[6][8] 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