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批规则 - 非关联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5] - 关联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7] 担保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8] 担保申请流程 - 被担保人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11] - 被担保人申请担保需提交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等资料[15] - 财务部受理申请后会同相关部门调查被担保人资信并评估风险,形成书面报告送交法务部[18] - 法务部收到报告及资料后进行合规性复核[19] - 证券部在合规性复核通过后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20]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部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抄送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26]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按程序审核批准[1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及时告知证券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先由子公司相关人员审议,再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华英农业(00232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