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01578)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天津银行天津银行(HK:01578)2025-10-30 16:41

委员会组成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6] 工作机构与职责 - 人力资源部为工作机构,董事会办公室为秘书机构[8] - 职责包括审议董事和高管选任程序和标准等[10] - 就全体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和架构提建议[11] - 根据授权确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11] - 审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薪酬方案[11] - 审议公司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及政策[11] - 就员工长效奖励和退休福利计划提意见[11] 工作规则 -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必要时可聘外部专家,费用公司承担[14] - 决策事项先研究形成意见再提请董事会审议,涉党委前置研究需通过后再提请[16] 会议规则 - 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时间按需决定,可征求意见[18] - 董事会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召开,可现场或书面传签,现场可用视频等方式[20] - 会议通知含时间、地点等内容,资料应及时准确完整规范[20] - 须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可书面委托他人,每人不能超2人[2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记名投票,每委员一票,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等,记录含日期、议程等内容[23][25]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不得擅自披露信息[2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印发生效,原规则同日废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