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6882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和达科技和达科技(SH:688296)2025-10-30 16:46

募集资金协议与监管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8]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8] 闲置资金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9] - 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0] 信息披露 - 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0][11] 资金归还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应归还并公告[11] 项目变更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地点由董事会决议[13] 违规认定 - 超额度、期限或用途且情形严重视为擅自改变用途[14]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资金置换 -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实施置换[19] - 募投项目特定事项支付6个月内实施置换[20] 项目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2]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24] - 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年度专项核查报告[24] 项目转让与置换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节余资金用途变更 -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超募资金使用 - 使用超募资金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披露信息[18][19] 项目延期 - 募投项目预计延期,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