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603520) - 司太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司太立司太立(SH:603520)2025-10-30 16: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审计业务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 首次上市审计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1]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11] 改聘与解聘 - 改聘情形包括分包转包等七种[13][14]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15] - 解聘应通知并允许其在股东会陈述意见[14] 其他 - 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6] - 关注连续两年或多次变更事务所情况[6] - 谨慎聘任近3年多次受罚或项目被调查的事务所[6] - 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并评价质量[14]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15]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025年10月发布[17][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