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603520) - 司太立: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司太立司太立(SH:603520)2025-10-30 16: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获批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840.9881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9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4] - 发起人胡锦生、胡健、Lansen Investments (Hong Kong) Limited分别持股28.5%、25%、20%[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43840.9881万股,均为普通股[11][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会相关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董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30日内执行[21]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诉讼[27]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连带责任[28] - 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占用资金、强令违法担保[2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1] - 多项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3]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特定情形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相关方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37,41,44] - 董事会同意,5日内发出通知[37,41,44] - 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自行召集需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召集股东持股不低于10%[42,45]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4]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3]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7]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7] - 职工代表担任1名董事[67]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69] - 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70]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2年内有效[71] 交易与财务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6][7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一定标准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规定程序[78][79] - 公司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25%[105]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5%[106]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0天通知[111][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17][11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前不分配利润[119]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1] - 公司解散10日内公示[121]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交付邮局第五个工作日送达[114]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3] - 公司解散清算时董事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3] - 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24]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的股东[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