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603520) - 司太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通知及审议事项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13]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