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诚(600136) -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运作,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董事会,保证董事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董事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构成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 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