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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江南高纤江南高纤(SH:600527)2025-10-30 16:47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时间为2025年10月[1]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 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6] - 公司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及制度制定落实[6] 信息披露 - 公司自愿披露法规规定外信息,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8] 股东参会 - 公司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2] 沟通活动 - 公司在定期报告结束等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6] - 公司必要时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18] 咨询渠道 - 公司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专人接听[23] 顾问聘请 - 公司必要时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以现金支付报酬[25] 信息管理 - 公司不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不出资委托发表报告[27] - 公司不向投资者引用或分发分析师报告,不为其工作提供资助[28] 媒体发布 - 公司按需选媒体发布信息,重大未公开信息披露前不接受采访[30] 员工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全面了解公司,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3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3] - 本规定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