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与生效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2025年10月29日公司2025年度第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制度内容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后需及时公告[6] - 公司应建立接待和推广、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等制度,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已有及潜在投资者、财经及行业媒体、其他相关机构[9] - 公司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公司应在官网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10] - 公司应关注互动易信息和媒体报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 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3]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13]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相关信息并在非交易时段召开,参与人员应包含董事长或总经理等[15][16] - 存在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六种情形时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7]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19]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 - 公司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20][21]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23]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负责部门[25][26]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主要职责[25][26]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品行、知识等四方面素质和技能[26]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28] - 公司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等维护合法权益活动[28] -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关注报道并适当回应[28] 制度解释与执行 - 本制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制度,管理层应高度重视[30]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执行国家相关规定[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30] 调研活动规定 - 投资者调研等活动需承诺不打探、不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34] - 基于调研等形成的文件涉及盈利预测等需注明资料来源[34] - 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34]
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