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2025年度第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任职规定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含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4] - 聘任董事会秘书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代表需合格且无禁止任职情形[10] 职责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五种情形公司应一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1] 继任安排 - 解聘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11]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月内完成聘任[11] 制度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日起执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