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议案管理办法 - 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29日经第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提案人 - 提案人包括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2] 提案时间 - 定期会议提案人应提前15天、临时会议提前7天提交议案材料[7] 议案审议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议案[9] 后续工作 - 议案通过后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指定单位组织实施[9][10]
议案管理办法 - 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29日经第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提案人 - 提案人包括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2] 提案时间 - 定期会议提案人应提前15天、临时会议提前7天提交议案材料[7] 议案审议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议案[9] 后续工作 - 议案通过后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指定单位组织实施[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