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人员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交易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7] - 深交所对董事和高管申报的公司股份予以锁定[9]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公司股份[12]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14]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5]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需在深交所网站公开相关内容[15] - 董事和高管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17] 增持计划要求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六个月[1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并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3]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或期限未届满,应披露实施情况[19][20]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公司股份[25] 减持计划要求 - 董事和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20]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三个月[2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20] 其他情况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21] 办法实施时间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