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30024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总经理任期与权限 -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一年,可连聘连任[5] - 兼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总经理有权批准涉及资产、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等不同条件低于一定比例或金额的交易事项[13] - 总经理有权批准不同金额的关联交易事项[15] - 总经理在紧急情况下可超越权限运用公司资金等,但应立即报告并取得追认[16] 总经理义务与责任 -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1][12] - 公司内外部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形,总经理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3]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21] - 总经理应忠实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不得变更或超越授权范围[15] - 总经理违反工作细则的非法所得归公司所有[16] - 总经理须接受在职和离任审计,未经离任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17] 工作计划制定与执行 - 公司总经理机构应按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季度、半年度、年度工作计划[23][24] - 年度工作计划要符合公司经营目标,具可操作性和可行性[24] - 公司工作计划须符合董事会决议精神,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21] 工作细则相关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