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30024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及高管[2] 任职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9] 职责与空缺处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 - 修改及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及高管[2] 任职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9] 职责与空缺处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 - 修改及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