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6886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奥泰生物奥泰生物(SH:688606)2025-10-30 16:5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流程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选聘评价要素及费用计算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以满足要求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选聘基准价算得分[11] 审计费用相关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及原因[11] 聘期及人员限制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过2年[13] 合同及资料管理 - 选聘合同应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公司加强涉密敏感信息管控[14]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解聘与改聘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21]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2] 监督与披露要求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严重情形,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19] - 涉及变更还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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