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的谐波(68801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绿的谐波绿的谐波(SH:688017)2025-10-30 16:51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相关程序并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占比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0]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11] 关联交易期限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2]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15] 股东会表决 - 普通关联交易事项须经非关联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17] - 特定事项须经非关联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资金限制 - 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8] - 不得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18] 信息披露 - 财务报表应披露关联方关系及交易信息[20] - 附注应披露母公司和子公司信息[20] - 发生交易应披露关联方性质等要素[22] - 关联方交易应分别关联方及类型披露[26] 免审议披露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6][27]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29]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