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7][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1]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超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2] 投票相关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6]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36] 会议主持 - 审计委员会、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主持规则[25][26] 人员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股东会接受质询[27] 表决回避 - 关联股东、公司持有自己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3] 其他要点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1] - 派现等议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45]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6] - 议事规则生效、计票监票、投票方式、决议公告等规定[38][39][40][49] - 董事会负责执行决议,董事长督促检查[45] - 董事会制订并解释议事规则[48]
奥泰生物(6886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